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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建设 领导干部要先行——李众擎

发表日期:2017-10-17   文章来源:市委组织部 分享至:

     大型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只有短短六集,却让法治成为社会关注热点。在全片的末集《全民守法》中,点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更值得细细琢磨。

    “我就是法”从一些党员干部的狂言演变为社会热点事件,从中我们可以看到,少数党员干部的法治素养缺失,目无法纪、徇私枉法。这不仅仅伤害党和政府的形象,更是在一点点毁坏党和政府公信力以及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心,长远来说就是毁民心、动根基。

    “法治,中华民族发展进步的艰辛探索;法治,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必由之路。”依法治国,要义在于保障私权利,限制公权力。换句话说,就是依法治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是实现全面依法治国目标和任务的关键所在。因此,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在推动全面依法治国中当好头,切实做好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

    尊法是前提。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尊法就是尊重人民的利益,服从党的领导。党员领导干

    部带头尊崇法律,一要心中有法,从心底里认同法,摈弃人治思想。明白宪法法律至上,明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明白权由法定、法无授权不可为。二要心中畏法,对宪法法律心存敬畏,绝不触碰法律的底线。自觉树立法治意识、培养法治素养,真正将法治信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学法是基础。法律是治国理政、行使权力的依据,规定了什么能干、什么不能干、干了有什么后果。如果不学法不懂法,就会出现踩了红线、越了底线却懵然不知的情况。因此,学法懂法是依法治国对领导干部的必然要求,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必修课程”。领导干部不仅要带头学习和掌握法律法规,还要学习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法规,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依法管理的能力。

    守法是要求。领导干部要学会自我约束,厘清公与私的关系,分清权力与权利的区别,绝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要清醒地认识到法律底线不可碰,坚持依法用权,带头遵守法律,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努力做法治型领导干部。

    用法是目的。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领导干部要自觉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运用到解决问题、处理矛盾、推动发展中。同时,还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履职权责清单,完善用权监督机制,促进用法用权规范化。

建设法治中国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相信领导干部先行一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脚步必然更加坚实有力。

 

(作者系禅城区委组织部调研科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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