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重点产业人才引进培育暂行办法》立足产业需要精准引才

发表日期:2016-08-04   文章来源:市委组织部 分享至:

  《佛山市重点产业人才引进培育暂行办法》出台,在促进人才与产业融合、扶持能工巧匠、市场化评价人才等多方面实现突破。

能工巧匠列入扶持

  《办法》规定扶持对象为今年1月1日起新引进的重点产业人才,依照业绩和能力水平差异,分为A、B、C三个类别。其中近5年,“获得世界技能大赛金、银、铜牌及优胜奖,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的高技能人才,可以直接认定为B类重点产业人才;“具有国家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高技能人才,可以直接认定为C类重点产业人才。

  同时,《办法》还克服唯学历、唯职称、唯论文等倾向,规定“现行标准难以界定或企业需要的特殊人才,可由企业根据个人业绩和贡献,直接向所在区人才工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评审后确定为重点产业人才”。这实质上是为具有一技之长,但又够不上认定条件的行家里手、能工巧匠,打通顺利进入扶持范围的通道。

实绩成为评价一把尺

  人才评价制度是衡量人才价值的天平和指挥棒,是选好用好人才的重要前提。今年2月,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提出,加快建立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的人才评价制度,注重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人才。

  坚持以企业为主体,建立多元化人才评价模式,是《办法》的一大特点。

  “个人年度税前工资薪金300万元以上的人才、100万元以上的人才”可以分别被认定为A、B类重点产业人才。《办法》充分认可市场评价人才价值,只要是企业不惜高价引入的高层次人才,都给予认定和配套支持。

  除了依据学历、职称、荣誉、薪金等条件直接认定外,《办法》规定重点产业人才还可通过评定的方式产生,由企业、行业专家组成评委会,根据其能力、业绩及贡献等指标进行评审,充分发挥企业、行业对人才评价的主体作用。

打破“玻璃门”精准引才

  产业发展与人才创新的“水乳交融”才能为佛山打造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提供持续的动力,应该说产业部门对佛山产业的现状和企业的需求最为清楚,但是根据以往的做法,产业部门只单纯做产业规划和产业推进,人才政策和人才服务则只由人才部门来做,两者在对接沟通上的不协调,容易导致产业和人才“两张皮”。

  此次《办法》的制定过程中,一改以往产业、人才等部门相对分割、分离的状态,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召集各相关部门进行深度对接,建立起统分结合的人才政策制订推进机制。比如,《办法》是针对佛山市的重点产业,那什么是佛山的重点产业由经信部门来进行明确界定,做到引才有方向;而《办法》的核心在于引进人才,哪些人才是佛山紧缺的,则由人社部门联合经信部门来制定《紧缺产业人才目录》,做好引才的需求管理。这样把产业部门和人才部门的优势结合起来,促进产业与人才的深度融合,制定的政策也更加符合佛山产业、人才的客观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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