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发表日期:2014-06-03   文章来源:市委组织部 分享至:

  

  中共佛山市委佛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佛山市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

  

  佛发﹝2011﹞1号

  

  (2011年3月14日)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努力打造一支规模大、结构佳、素质高的人才队伍,根据国家和省的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实际,就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明确人才队伍建设的战略目标

  1.充分认识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是应对日趋激烈竞争、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核心战略资源。近年来,我市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基本形成了一支具备相当规模和实力的人才队伍,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智力支撑。但与先进地区相比,与我市发展需求相比,人才总量、结构和整体素质,仍然存在一定差距。当前,我市已跨入人均GDP超一万美元的新的发展阶段,正处于社会转型、经济转轨的关键时期,要推动“三着力一推进”和“四化融合,智慧佛山”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努力争当建设“幸福广东”的排头兵,关键在于建设一支善于推动科学发展、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队伍。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对于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升经济实力和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人才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为人才发展提供更加优良的服务、环境和保障,打造人才高地,以人才优势不断赢得新一轮发展、竞争优势。

  2.明确人才队伍建设的战略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解放思想为动力,坚持党管人才、人才优先,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围绕建设富民强市幸福佛山的战略目标,抓住培养、吸引和使用三个环节,大力加强以党政人才、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技能人才为主体的人才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优良,与我市城市定位、功能相称,与产业结构演变、提升相匹配,与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相适应的人才队伍,加快确立区域人才竞争比较优势。到2015年,我市人才资源总量从2009年93.66万增加到130.35万人,增长40%,其中受高等教育人才量由52.2万增加到79.6万人,增长53%。

  二、突出重点,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

  3.着力打造一支善于推动科学发展的党政人才队伍。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推动党政干部知识结构转型升级。一是开展全员教育培训。从2011年起,每年安排五分之一左右党政人才参加各类培训,5年内轮训一遍。加强党政人才创新思维、专业知识、应变能力和应用技能培训,各主管部门根据本部门实际需要、行业特点和岗位要求,确定2-3门必修课程进行专门业务培训,使公务员随时掌握本专业领域最新信息,精通与工作相关的知识技能。二是建立智能学习平台。利用我市信息化程度高的优势,在原有佛山干部在线教育网的基础上,搭建全市领导干部智能学习平台——佛山干部网络培训学院,购置一系列高水平、高质量的培训课件,充实在线教育资源,提供差异化、个性化的学习内容。三是建立“菜单式”培训新机制。积极推行“菜单式”的自选培训,建立学分制考核制度,党政人才根据个人需要自主选择学习内容、形式、机构、时间,促进干部学习培训积极性,处理好工学矛盾。四是积极推行 “实践式”培训。有计划地组织党政人才下村(居)、进企业、到重点项目单位进行实践锻炼,去经受考验,增长才干;结合我市经济发展需要,重点选派优秀年轻人才到金融机构、高新技术及现代服务业企业挂职锻炼,学习企业管理经验,了解企业对政府服务需求。五是积极推行“课题式”培训。定期组织党政人才带着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的难题或课题,到先进地区跟班当“学徒”,进行专题研究,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六是加强合作培训。加强与高校合作力度,充分发挥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山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等高等学府的专业优势,合作开展党政人才培训。加大国(境)外培训力度,每年选送100名左右本科以上学历、优秀科级以上干部,到新加坡、香港等境外发达地区学习先进经验,培养战略思维,增强创新能力。七是深化干部制度改革。加大领导干部跨部门、跨地区交流力度,疏通大型企业集团、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高级人才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交流渠道,建立党政机关重要岗位干部定期轮岗制度,推行竞争上岗、公开遴选等竞争性选拔方式,建立“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以业绩实现为导向的绩效与作风综合考评制度,激发党政人才队伍的活力和战斗力。

  4.着力打造一支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围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依托高等院校、中科院育成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博士后工作站和院士工作站等平台,在金融、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外包服务、商务会展、文化创意和智能家电、新型光电光伏太阳能、物联网、现代陶瓷、装备制造、新材料、汽车及零配件等重点领域,开展知识更新继续教育,每年选送一批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到国内外著名机构进修深造和开展科技合作,积极引导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开展科技攻关、承担重大课题等活动。鼓励企业积极引进和培养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建立竞争性科技型领军人才选拔机制,有计划地、有重点地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中,选拔认定50名创新领军人才、10名创业领军人才(每两年一次)。对认定为创新领军人才的,给予每年不少于5万元的工资外津贴;对认定为创业领军人才的,给予最高达1000万元的融资担保,以及不少于100平方米创业场地,每年不少于5万元的工作经费。

  5.着力打造一支技艺精湛的技能人才队伍。 构建完善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体系,依托广东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南海基地建设全国一流的职业技能开发评价示范基地。创新高技能人才培训方式,充分利用公办、民办和企业三种培训资源,建立起多层次、全方面的培训体系,开展贴近产业,贴近企业,贴近前沿的技能人才培训。根据产业发展的方向,重点抓好支柱产业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培养,特别是机械、家电、陶瓷、纺织、汽车、光电、金融、物流等行业的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推行校企合作,根据企业用工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订单式”技能培训,提高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企业、员工互利共赢。充分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强化岗位培训,广泛开展技能竞赛活动,促进岗位成才。推行实施职业技能与工资待遇挂钩,指导企业完善技术工人培训、考核、使用、待遇与贡献相联系的工资分配制度,明确不同技能水平的不同标准。加大高级技能人才培养资助力度,对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资格的,给予培训及鉴定费用补贴。加大表彰激励力度,每两年评选50名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工资外津贴,享受期限为两年。

  6.着力打造一支具有管理创新能力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采取组织选拔与市场化选聘相结合的方式选拔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突出用人单位在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教育培训中的主体地位,加大政府在信息、资金和场地等方面的扶持力度。与国际化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教育培训机构合作,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学习掌握世界一流的企业经营管理知识和经验提供服务平台,推进企业经营管理人才职业化、市场化、专业化和国际化。关心爱护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成长,建立市领导与企业家沟通联系平台,定期举办企业家联谊活动。构建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经验交流平台,每年选派20名左右优秀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到国(境)外学习考察。

  三、优化环境,创造揽才聚才新优势

  7.畅通引才绿色通道。打破现行各种限制人才流动的规定,我市所需各类人才均可办理引进手续和入户。建立市、区、镇(街)、村(居)和工业园区人才集体专户。放宽企业设立集体户的条件,企业员工数量由500人以上降至100人以上。具有学士学位以上高校毕业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或高级技工等级以上的在职人才,均可先入户,后就业,人事档案由其落户所在地政府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具有硕士学位或副高专业技术资格、技师等级以上的,可享受1年免费人事代理。引进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职称的高层次人才暂未购房的,也可申请设立家庭户。对通过柔性引进来我市创业或服务的高层次人才,发给“广东居住证”,本人和配偶、子女享有当地居民的一切待遇。

  8.加快人才载体建设。与中科院共建好产业技术创新与育成中心,提升产学研合作层次。支持以项目为纽带,依托企业设立更多院士工作室。新建的院士工作室,给予10万元专项工作经费。加快博士后工作站建设步伐,力争2015年前全市博士后工作站增至60家。新建的博士后工作站,给予建站启动经费10万元;每个博士后科研项目,给予5万元科研工作经费。出站后愿意留我市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定5年以上服务期合同的,分五年给予共10万元的工资外津贴。鼓励博士后科研项目进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对以高新技术作价入股合资创办企业的,参照创业领军人才资助项目给予支持。积极扶持民营科技企业做大做强,鼓励企业自办或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发挥我市高新区“一区六园”的载体作用,鼓励各高新园区根据本身特色,创办和发展创业园,建立创新创业服务中心,完善配套政策和措施。

  9.健全人才服务体系。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猎头公司,推动人力资源市场服务多元化、专业化和产业化,不断提高人才中介的服务质量。加强珠三角引才区域合作。加快市人力资源无形市场建设,整合各级人才服务信息网络资源,建设政府与企业、人才互联互通的“人才淘宝网”,将其打造成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人才网站。建立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需求预测预报系统,编制《人才需求导向目录》,加强对人才资源的前瞻性研究。

  10.突出企业建设人才队伍的主体地位。发挥企业在引才育才主体作用,改善人才工作、学习、生活条件,营造人才发挥才干、实现梦想的良好环境,激发人才的创造活力和工作热情。企业可把引进人才的购房补贴、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依法列入单位成本核算。支持国企实行首席专家、特聘专家制度,给予特殊津贴,吸引留住人才。

  11.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加大金融创新,设立贷款担保基金,为高层次人才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拟上市公司高层次人才股权质押、高层次人才创业贷款提供融资担保,创造科技富翁,兑现人力资本价值。通过上述方式,引导用人单位建立人才资本和科研成果有偿转移制度,把知识、管理、专利、商标、科技发明和原创科研成果等有形或无形资产,以贷款担保、股权、特殊贡献分红方式实行人力资本产权激励制度,强化对人才的激励。鼓励用人单位探索人才企业年金制度,建立良好的员工福利保障机制,增强企业对人才的吸引力和凝聚力。逐步建立符合各类事业单位特点,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使分配向关键岗位和优秀人才倾斜。

  12.妥善解决人才岗位聘用问题。事业单位引进符合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如编制已满的,可由主管部门向机构编制部门提出申请;因岗位职数不足的,可以向人社部门申请追加岗位职数。引进首席专家、学科带头人,因不同体制没有职称的,可设置特聘岗位解决,享受相同岗位人员待遇。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需补缴养老保险的,按引进单位经费渠道解决。

  13.拓宽人才参政议政渠道。适当提高政治可靠、守法经营创新创业型科技人才、企业家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比例。聘请有突出贡献的人才为政府顾问、参与政府重大问题决策。建立领导听取人才意见直通车制度,发挥人才的聪明才智。吸收符合条件的海外人才参加政协、青年联合会、工商联等,提高他们参政议政积极性。

  四、落实责任,形成人才工作的新机制

  14.加强对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强对人才工作的领导,切实做到“一把手”抓“第一资源”,要像抓招商引资那样抓招才引智,像抓引进大项目那样抓引进领军团队。各级党委组织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各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尽快研究制定配套政策,狠抓落实,发挥优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15.完善人才投入管理机制。建立以用人单位为主,市、区各级财政共同分担,社会力量广泛支持的多渠道、多层次经费投入机制。市财政设立“人才开发专项基金”,用于引进、培养、创业扶持三大项目。各区要加大人才投入力度,相应设立人才开发资金,确保本意见各项人才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16.加大人才工作的宣传力度。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人才宣传工作年度计划,总结和推广人才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宣传人才典型事迹,鼓励创新创业,宽容创新失误,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形成人才大量涌现、创造活力竞相迸发、聪明才智充分发挥的生动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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