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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政策频发力“人才红利”凸显

发表日期:2017-10-31   文章来源:佛山日报 分享至:

  随着人口红利逐渐消失,以“政策红利”释放“人才红利”成为佛山继续走在前列的突破口。

  2017年刚过去5个月,我市市一级以及五区就出台了多个人才政策。这些政策展示了佛山市委、市政府重视人才的决心,是以“三个舍得”打造人才集聚新高地的有力实践。“人才红利”凸显,到2020年,佛山各类人才总量将达到172.63万人。

  金融领军人才每年可获100万元奖励,部分人才子女可“择区入学”……上半年出台的人才政策中,《佛山市高端金融人才引进培育办法(试行)》、《佛山市引进人才子女教育服务工作实施细则(暂行)》 这两份辐射全市的文件备受关注。

  金融领军人才 最高奖百万

  截至20166月,佛山全市金融机构从业人员约9万人,占全市就业人员比重约2.7%。从人才总量、人才占比和人才结构来看,尚难以适应产业金融中心城市发展定位的需求,金融高级管理人才、专业领军人才数量不足,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今年329日出台的《佛山市高端金融人才引进培育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是为缓解这一矛盾,希望通过各项扶持措施,增强佛山对金融机构及高层次人才的吸引力,争取机构总部、区域总部、专营机构或创新型金融法人机构迁址到(或新设在)佛山,通过高端金融平台的集聚,吸引更多高层次金融人才落户佛山。

  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劳动合同,在佛山工作、纳税满一年的高端金融人才有机会被认定为金融领军人才、金融高级管理人才或金融高级专业人才。金融领军人才的激励最大,每年可获得总共100万元的奖励,包括行业专项津贴30万元、地区补贴40万元、住房补助30万元;金融高级管理人才每年可享受行业专项津贴15万元,地区补贴20万元,住房补助15万元;金融高级专业人才每年可享受行业专项津贴5万元,住房补助5万元。

  此外,根据《办法》,高端金融人才所在机构当年缴税且实际入库额同比每增加1亿元,奖励其管理团队及骨干人员合计100万元;同比增加5000万元,奖励核心管理团队及骨干人员合计50万元。单个金融机构每年最高奖励上限为500万元。

  一类人才子女  读公办可全市择校

  能否为引进人才子女提供优质教育服务已成为各类人才的重要关注点和提高引才工作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今年1月份出台的《佛山市引进人才子女教育服务工作实施细则(暂行)》(以下简称《细则》)对此前的相关政策进行了梳理整合,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积极探索,对人才子女入学、转学等程序以及制订详细措施,规范部门工作流程和要求,努力构建适应人才工作需要的人才子女教育服务体系。

  《细则》将引进人才分为四大类。第一类是根据《佛山市重点产业人才引进培育暂行办法》 认定(或评定)的AB类人才的适龄随迁子女; 第二类是佛山市博士后载体在站博士后及出站后留在佛山工作的博士后随迁子女;第三类是在佛山3年及以上连续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属引进人才类),并在佛山工作的非户籍人士适龄随迁子女; 第四类是201611日后新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人才的随迁子女。

  根据《细则》,第一类对象可根据个人意愿安排其子女在全市范围内入读公办学校(幼儿园),教育部门也可以积极协调安排其子女入读民办学校。办理时间不受招生工作时段限制。同时,第一类对象入读公办幼儿园和公办普通高中的,享受保教费(学杂费)等额的津贴; 入读民办幼儿园和学校的,每年津贴不少于3万元。

  教育部门为第二、三、四类对象实行绿色通道入学,按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规定“免试就近”安排学位。如申请在引进单位所在地之外就读的,可由教育部门根据其实际居住情况协调处理。

(来源:《佛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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